柯建銘:《選罷法》該重新檢討 曾救過黃國昌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凌晨發文指出,現在要罷免制度到了重新檢討的時刻。(資料圖/柯建銘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13)日凌晨在臉書發文,2016年修《選罷法》時,時代力量主張「簡單多數決」,若不是民進黨堅持留下的1/4投票率門檻,黃國昌投票完早就不是立委,說是「柯總召救了黃國昌」也不爲過,現在要罷免制度到了重新檢討的時刻。


柯建銘說,從核四開始是一段充滿政治計算的《選罷法》修法黑歷史。1994年6月30日,立法院審核四廠跨年度預算1125億元,立院前有場千人反核請願,活動前也有反核團體發起「罷免擁核立委運動」,主要針對當時國民黨的洪秀柱、韓國瑜等人。


柯建銘指出,當時罷免活動受到很大迴響,甚至目標直指與當年省長選舉一起投票,最後有6萬多個選舉人去送件。國民黨眼見苗頭不對,1994年10月6日提案《罷免法》修法,限制罷免案不得與各類選舉投票舉行,1天內就三讀通過。



柯建銘表示,1994年10月20日,國民黨再由曾永權領銜提案修《選罷法》,當罷免通過門檻提為「雙二一門檻」,甚至把連署人數門檻提高,國民黨同樣挾其人數優勢,一天之內就讓這個案子三讀通過。


2012年9月18日,當時國民黨立委邱文彥再提案修《選罷法》,在罷免的連署提議、連署,應檢附切結書及國民身分證影本。柯建銘說,原本以為案子會躺在立法院,但2013年8月馮光遠罷吳育昇時,國民黨將該案逕付二讀,遭到民進黨、台聯黨抵抗,案子凍結在黨團協商階段,直到當屆立委任期結束。


柯建銘說,2016年民進黨取得執政權,立院也完成了單獨過半,同年4月14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調降罷免通過門檻為「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



柯建銘指出,2016年修法過程中,時力對於保留投票率門檻,避免惡意操弄罷免案,不斷批評謾罵,用反民主、執政後就忘了初衷等字眼辱罵他與民進黨。6年來看到多起罷免案,當年對於他與民進黨的批評,其實相當可笑。


「時代力量假道德操作民粹,黃國昌差點變成商鞅」,柯建銘說,若非民進黨堅持留下的1/4投票率門檻,黃國昌早在2017年12月16日投票完,就不是立委了。現在應該要思考,罷免制度重新檢討的時刻已經到。


柯建銘表示,「民意代表是否與行政首長一樣,適用同一套罷免制度?」,關於這個問題,本人認為交給大法官來解釋,應該是最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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