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關係,民眾外出戴口罩,減少邊抽菸、邊吐檳榔汁習慣,也讓街道變乾淨。記者尤聰光/攝影
疫情持續,民眾防疫外出戴口罩也意外讓街道路口環境變乾淨,台東縣環保局發現,去年檢舉亂丟菸蒂及檳榔汁的案件僅49件,和前年906件相較,減少近9成。環保局表示,連檢舉達人收入大縮水。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士銘說,檢舉減少除獎金減少外,另一主因和疫情有關,民眾外出戴口罩,以往習慣邊抽菸、邊吐檳榔汁的民眾,多了口罩不方便,乾脆不抽不吃檳榔,讓街道減少菸蒂和檳榔汁的情形。
環保局統計,去年檢舉亂丟菸蒂及檳榔汁的案件49件,2020年906件,2019年1433件,檢舉數據逐年下降,去年與前年相較,更是超大幅度驟降,核定檢舉獎金也從前年8百餘件,去年只剩23件。
林士銘說,前年檢舉獎金從罰鍰提撥60%降為30%後,仍有人檢舉達人最高領到107萬6千多元,但去年疫情影響最多也只領到2千多元,確實不少檢舉達人收入大縮水,還有檢舉達人暫時休息。
「連熱區都很少看到菸蒂!」一名清潔員說,以前最多菸蒂和檳榔汁的熱區就是紅綠燈路口,一天撿上百根菸蒂是家常便飯,現在少很多,頂多十幾根到個位數,但還是請大家別亂丟菸蒂。
原則上人人守規矩就沒有所謂的檢舉達人啊
「不法之平等」並不是法律所允許的、也不是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利
他也亂丟、他也罵髒話啊 (只是你沒看到而已),他沒被罰,為什麼我就要被罰?
這就叫作「不法之平等」 -- 別人可以違法而不罰,那我也要。
「不法之平等」並不是法律所允許的、也不是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利。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283號交通事件裁定
「遵守法規為每一國民之責任,自亦不得以他人違規行為尚未被取締或有無取締,而執以為自己亦可以不遵守規定之適法理由,
亦即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抗告人以他人亦有違規行為,是否亦有開罰單為抗告,其抗告並非適法之抗告理由,亦無從以此解免其違規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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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from : https://bit.ly/3BBke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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