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為順應綠色金融之國際發展趨勢,並配合我國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環境減排等重大政策,金管會自106年起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涵蓋授信、投資、資本市場籌資、人才培育、促進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深化發展、資訊揭露、推廣綠色永續理念等7大面向,除協助綠能業者,取得營業發展所需資金,亦期促使金融市場引導實體產業、投資人、消費者重視綠色永續,讓臺灣轉型為綠色低碳經濟、綠色投資、綠色消費與生活。
隨著全球極端氣候影響加劇,永續發展為當前全球經濟轉型的首要目標,為與時俱進,金管會已於去(109)年8月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進一步擬訂再強化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品質與內容,以及建立我國永續金融分類標準等措施,運用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引導企業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下稱ESG)議題,促成投資及產業追求永續發展之良性循環。
二、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推動成果
(一) 鼓勵金融機構投、融資綠能產業
■ 持續推動「獎勵本國銀行辦理新創重點產業放款方案」,放款對象包括綠能科技產業。
1. 截至109年底,本國銀行對綠能科技產業放款餘額約1.2兆元,較實施獎勵方案(105年9月30日)前增加約2,300億元。
2. 截至109年底,已完成簽約之離岸風電在地資金融資額度約2,581億元,參與之本國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及壽險公司。
3. 截至109年底,金管會已核准保險業資金投資再生能源電廠之總金額約141億元,其中有2家壽險公司投資風力發電廠約42億元。另保險業投資綠色債券約358億元。
4. 截至110年2月底,我國已有8家本國銀行簽署赤道原則,在亞洲地區與日本並列第1。
(二) 發展我國綠色及可持續發展債券市場
■ 建置並發展我國綠色債券市場,以利產業籌資用於促進改善環境、轉型綠色之計畫。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稱櫃買中心)於106年建置綠色債券市場,截至109年底,已累計發行56檔綠色債券,合計發行總額約1,607億元。
(三) 促進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發展
■ 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及創新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以滿足企業及投資人追求減碳轉型下之金融需求。
1. 綠色基金(ETFs):鼓勵投信事業發行或管理以投資國內並以環保(綠色)、公司治理或企業社會責任(綠色)為主題之基金(含ETFs)或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截至109年底,國內投信事業已發行20檔ESG、公司治理及綠色等相關主題之基金,規模約1,010億元。
2. ESG期貨:臺灣期貨交易所109年6月8日推出臺灣永續期貨,為國內首檔完整結合環境、社會、治理與財務指標之ESG指數,可做為外資、基金等交易及避險之工具。
3. 綠色保險商品:提供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提撥差異化誘因,鼓勵產險業發展離岸風電及農業相關保險。截至109年底止,約有10餘家產險公司參與離岸風電相關保險,累計保費收入約37億元,另已開發約20品項商業型農業保險,累計保費收入約5.4億元。
(四) 要求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揭露重大ESG資訊
明定CSR報告書內容應涵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之風險評估等,助推展資訊揭露,帶動綠色金融。
三、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精進措施
(一) 鼓勵金融機構投、融資永續發展領域
引導金融機構將對綠能產業之投融資,逐步擴大投、融資至其他綠色產業及推動永續發展之計畫,以及創新發展永續金融商品及服務。
(二) 建置永續板,支持企業投資對環境及社會有實質改善效益的計畫
1. 櫃買中心於109年10月6日公告施行《可持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建立完備可持續發展債券市場制度,截至110年2月底,已累計發行4檔可持續發展債券,合計發行總額68億元。
2. 櫃買中心預計於110年建置社會責任債券市場,並結合綠色債券、社會責任債券及可持續發展債券,建置永續板,支持企業投資對環境及社會有實質改善效益的計畫。
(三) 強化ESG資訊揭露內容及品質
■ 強化內容:研議要求金融機構及上市櫃公司應揭露氣候及具產業財務重大性及投資人投資決策有用性之ESG資訊。
■ 提升品質:研議採鼓勵或強制作法,擴大CSR報告書應取得第三方驗證之上市櫃公司範圍,提升企業揭露ESG資訊之品質。
■ 擴大範圍:研議擴大編製CSR報告書之上市櫃公司範圍,及要求一定規模之金融機構應編製CSR報告書。
(四) 研究永續金融涵蓋範圍
永續金融涵蓋ESG三大面向,範圍相當廣泛,將參酌國際作法,研究永續金融涵蓋範圍,研提一套適用於我國政策規範及產業需求,符合減碳及永續發展目標之經濟活動之判斷標準,作為金融機構篩選投融資對象及企業進行減碳轉型之參考。
(五) 建置及強化ESG相關資訊之整合平臺
■ 研議建置揭露永續金融數據整合平臺:研議建置揭露永續責任投資、基金、放貸、保險等數據之整合平臺,提供金融市場參與者具可比較、可靠且完整之資訊。
■ 研議推動產業永續發展資料庫平臺:結合科技部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臺(TCCIP)、環保署及相關部會有關氣候變遷及環境等資訊,提供企業及金融業應用,據以評估可能風險及進行情境分析。
■ 強化綠能資訊網站:強化經濟部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單一服務窗口網站融資推廣資訊,提供有意投入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產業之金融機構資訊,協助有融資需求之業者洽詢。
(六) 加強金融機構落實氣候變遷風險管理
■ 將氣候變遷風險管理納入審慎監理政策,研議推動金融業氣候變遷相關風險管理措施,例如推動金融業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履行相關職責。
■ 持續蒐集金融機構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及壓力測試之相關國際資訊,及研議我國參考辦理之可行性,以驅動金融業審視自身因應氣候變遷之風險與能力,進而規劃培養韌性及掌握商機。
四、 結語
永續發展已成為全球追求的普世價值,隨著利害關係人對ESG議題的關注,企業除應重視ESG相關的潛在風險外,亦可掌握商機,將其作為邁向永續經營的要素。故「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2.0」期能建構更為完善的綠色及永續金融體系及指引,持續引導及支持企業發展並兼顧低碳轉型,驅動正向循環的永續金融生態圈,促進金融、企業與社會環境共生共榮。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建構永續金融生態系
日期:110-04-12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
Reference from : https://bit.ly/3hjzc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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